英國的電燈泡的包裝紙上都有警告 –Do not put that object into your mouth.意思是不要把燈泡放進口中。
哪有人會放這東西進口中?
有天我和一個印度朋友在家中看電視,我和他談到這件事,他告訴我他們小學的教科書也有說到,燈泡放進口後便會卡住 ,無論如何都拿不出來,他十分肯定書是那麼說的。
但我十分懷疑,我認為燈泡的表面是十分滑的,如果可以放得進口,證明口部足夠大讓其出入,理論上也可以拿出來。
但這印度朋友只說書上是那麼說的,便一定是正確,我被他這種不求甚解的態度弄火了,我們便吵了起來。
我一肚火地回了家,拿起一個普通大小的燈泡在床上左想右想,始終認為我沒有錯,想到這印度朋友,我就想要來實驗一下。
我決定要證實給他看。當然,我也做了安全措施,買了一瓶菜油回家。
一切就緒,二話不說便把燈泡放進口中,不消1秒便滑入了口,倒也容易,照這樣看要拿出來絕無問題。
於是我輕鬆的拉了燈泡一下。好!我放多點力,我把口張大一些。不怕,我把口張到最大,再放多一點力(要很小心拉才能避免燈破掉)真的在嘴巴內卡住了。
我倒了3/4瓶油,其中一半倒了進肚,但那燈泡還是動也不動。
這時候,我只好打電話求救。
正當我按到一半,我記起我口中塞了個燈泡如何說話?
現在我只好向鄰居求助,我寫了一張便條後便去找鄰家那老婦。
她一見我便大呼救命,我立即給她看我的便條—please call me a taxi and tell the driver to take me hospital.(請招呼一輛計程車,還請告訴司機載我到醫院。)
她看了大約1.75分鐘後大聲狂笑。15分鐘後,計程車來了。司機一見我,笑了一回。
在計程車上不停的問我何以這麼做?還不停說我的口太小,如果是他的口便沒有問題。
我看看他的口真是很大,但我好想告訴他,無論如何不要試,可惜我說不了話。
在醫院,我要排一條很長的龍,我在人群中待了2.5小時,那些痛苦萬分的傷者,看見我都好像不痛了,人人都偷偷笑出來,我覺得自己還有些作用。
醫生把綿花放進我口的兩旁,然後把燈泡打碎一片片的拿出來。
我的口腫得很大,最後他告訴我下回不要再試,和告訴別人把電燈泡放入嘴的經驗。
我告訴他,我一定不會了。
當我離開醫院時,我在想,這世界上一定沒有像我這樣的人了。
當我開門離開時,迎面來了一個人,是剛才那計程車司機,他口中含了一個燈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