缠足是中国古代一种陋习。是指女性用布将双脚紧紧缠裹,使之畸形变小,以为美观。一般女性从四、五岁起便开始缠足,直到成年骨骼定型后方将布带解开,也有终身缠裹者。
据现代学者考证,缠足开始于北宋后期,兴起于南宋。 元代的缠足继续向纤小的方向发展。明代的缠足之风进入兴盛时期,出现了“三寸金莲”。清代,缠足到了登峰造极的鼎盛时期。缠足之风蔓延至社会各阶层的女子, 不论贫富贵贱,都纷纷缠足,但不缠足者也不在少数。
清朝被推翻后,孙中山正式下令禁止缠足。到了“五四”时期,缠足更成为各派革命运动和激进分子讨伐的对象,陈独秀、李大钊等人都曾撰文痛斥缠足对妇女的摧残和压迫。自从中国共产党登上政治舞台后,彻底消灭了小脚,缠足的妇女才得到了解放。